1、聚材商城的所有者“新疆聚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每月(25号札账)对完成出厂确认的订单开具发票。其中个人用户,聚材商城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企业用户根据用户需求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规则说明另见用户注册协议中第4条“用户信息”);
2、个人用户及企业用户开发票的名称等同于注册用户名,不可更改;用户可以选择是否需要发票;
3、每张发票后附有“新疆聚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库单明细”,出库单总计数量、金额与发票总计数量、金额相符。
4、企业用户购买货物付款时,必须使用与注册用户名称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付款,如果付款账户名称与用户注册名称不符,则该笔订单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票,且聚材商城有权取消该账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5、用户对聚材商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国家税务法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抵扣,如因用户自身原因(发票信息填写错误、逾期未抵扣等情况)造成发票作废的,聚材商城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